【设定依据】
- 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<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>通知》(京政发[2010]38号)
- 《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京人社医发[2011]105号)
-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《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》的通知(京人社医发[2010]287号)
【申请条件】
1、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,参保缴费当年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儿童,托幼机构(私立幼儿园)儿童和散居婴幼儿。
2、新出生90天内的婴幼儿。
【办理材料】
1、户口簿首页复印件1张,本人页复印件2张
2、邮政储蓄存折复印件(缴费标准为160元)
3、一寸白底彩色冲洗的照片1张(同二代居民身份证标准)
4、在村(居)委会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
【办理地点】
亦庄镇综合行政服务中心社保6号窗口
【办理时间】
上午:9:00—11:30 下午:13:00—17:30
【联系电话】
67893598
【办理流程】
1、参保人员应于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由家长持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村(居)委会办理参保手续。
2、参保人员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大病医疗保险享受年度。
3、新生儿出生后在90天内办理参保手续的自出生后开始享受医疗待遇,享受到当年的12月31日止。
【事项名称】
城镇居民老年人参加医疗保险办事指南
【设定依据】
- 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<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>通知》(京政发[2010]38号)
- 《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京人社医发[2011]105号)
-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《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》的通知(京人社医发[2010]287号)
【申请条件】
1、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;且男年满60周岁和女年满50周岁的居民
2、外地户籍新进京人员
【办理材料】
1、户口簿首页复印件1张,本人页复印件2张
2、身份证复印件(二代身份证)
3、邮政储蓄存折复印件(缴费标准为360元)
4、一寸白底彩色冲洗的照片1张(同二代居民身份证标准)
5、在村(居)委会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
【办理地点】
亦庄镇综合行政服务中心社保6号窗口
【办理时间】
上午:9:00—11:30 下午:13:00—17:30
【联系电话】
67893598
【办理流程】
1、参保人员应于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持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村(居)委会办理手续。
2、符合零散参保的人员应自符合条件之日起90天内参保,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待遇至当年的12月31日。
【事项名称】
城镇居民无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办事指南
【设定依据】
- 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<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>通知》(京政发[2010]38号)
- 《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京人社医发[2011]105号)
-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《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》的通知(京人社医发[2010]287号)
【申请条件】
1、年龄在16周岁以上,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无业人员
2、外地户籍新进京人员
【办理材料】
1、户口簿首页复印件1张,本人页复印件2张
2、身份证复印件(二代身份证)
3、邮政储蓄存折复印件(缴费标准为660元)
4、一寸白底彩色冲洗的照片1张(同二代居民身份证标准)
5、在村(居)委会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
【办理地点】
亦庄镇综合行政服务中心社保6号窗口
【办理时间】
上午:9:00—11:30 下午:13:00—17:30
【联系电话】
67893598
【办理流程】
1、参保人员应于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持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村(居)委会办理手续。
2、当年符合零散参保的人员应自符合条件之日起90天内进行参保,过期不予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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